发布时间:2025-04-26 23:29:10
个体户在经营建筑材料时,其业务范围通常涵盖:
1. 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、干粉砂浆、预拌砂浆、外墙保温砂浆,但需在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此类经营活动。
2. 销售及技术研究建材、装饰装修材料。
3. 生产与加工节能环保建筑保温材料、无溶剂新型环保涂料(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)。
4. 批发建筑材料、橡胶制品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)、机电设备,并从事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业务。
5. 从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、建材批发、其他专业咨询、工程勘察设计、建筑安装业、五金产品批发等活动,但需依法获得批准。
6. 从事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研发、生产、销售,建筑工程施工、技术咨询,建筑启顷梁小五金、给排水管道销售等活动。
7. 加工、销售混凝土外加剂、水性涂料、干粉腻子(危险化学品除外)。
8. 研发、销售环保、节能新型墙乎穗体保温材料和泡沫混凝土砌块,同时销售矿产品、金属制品、金属材料等活动。
个体户在开展上述业务时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确保经营项目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,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