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5-04-30 15:46:51
1. 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通俗称呼。在我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,个体户指的是不依赖他人、独立劳动以维持生活的劳动者。他们通常利用个人的资金和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,为市场提供商品和劳务,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。国家保障个体户经济的合法权益,并通过行政管理来监管其生产经营活动。
2. 个体户的范畴包括:
(1)农民家庭开展的农业辅助活动,如家庭手工业和农闲时的工业生产活动,例如竹编、毛衣编织等,这些属于农民家庭副业,不在个体户普查范围内。
(2)农村中的养殖和其他经营活动,如养蜂、养鸡等,以及与农业相关的加工服务,不论其单位名称如何,均归类于农业等领域,不在本次普查的考虑之内。
(3)农村中从事流动服务的工匠,如木匠、蔑匠等,以及提供临时服务的作业,如临时的屠宰户、豆制品加工等,这些都不在普查范围内。
(4)保姆和家教等服务人员不被统计为个体户。